交通运输局关于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00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11-22 10:22 来源: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    保存

尊敬的张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抓好跨旗区乡镇道路互通建设的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和农村路网升级改造力度,全市农村公路建设飞速发展。截止2021年底,全市公路通车总里程达到了24884公里,高速,一级,二级,公路里程均位居自治区第一位。全市已完成旗旗通高等级公路、乡乡通二级公路、村村通三四级公路、干线公路升级改造及次差路改造等工程建设。农村公路通车里程20305公里,其中黑色路面里程15987公里,公路等级逐步提高、通达能力日益增强、路网结构日臻完善。 

  二、工作举措

  我市大力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切实提升交通运输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自2019年以来,市政府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补助资金对各旗区“四好农村路”建设给予资金补助。2020年我市完成省道31线大饭铺至龙口(蒙晋界)建设。农村公路完成建设543公里。2021年完成国道242公其日嘎-乌兰镇和国道242嘎鲁图-补浪河的建设。农村公路完成建设568公里。2022年继续推进15条重点公路项目建设和85条农村公路建设。现阶段各项目均在推进前期工作,8个项目已开工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公路条例》《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府发〔2019〕2号)文件要求,农村牧区公路工作的责任主体是旗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市级指导、旗区主体”的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旗区人民政府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责任人的“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好政府在农村牧区公路发展中的主导作用。《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领域市与旗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22〕2 号)文件要求。市级承担农村公路总体规划、政策决定监督评价职责,并承担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等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农村公路由旗区承担支出责任,除自治区补助资金外,市财政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建设、养护资金支持。 

  下一步,我局将依据鄂尔多斯市“十四五”规划布局,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统筹谋划跨区域的道路的建设时序和条件,不断推进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健康发展,帮助广大农牧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并支持鄂尔多斯市的建设。 

  (联系人:孙建乐  联系电话:8586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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