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行政执法规范用语 提升执法文明水平
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4-07-26 18:28
作者:王董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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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方案》要求,为规范执法人员执法用语,加大柔性执法力度,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足一线执法需求,于近日修订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
《指引》分为一般性规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四个部分,旨在明确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活动中应当使用的文明用语,以及在不同执法场景下的语言表达要求。通过规范用语,减少执法冲突,提高执法效率,同时增进与广大交通参与者之间的沟通与理解。
指引》明确了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用语规范、准确、文明,在执法中应当区分不同执法环境和情况,礼貌待人,规范用语,同时,涵盖从执法前的告知、询问、警告等环节,到执法中的劝导、纠正、处罚等环节的文明用语。例如,在执法前,执法人员应主动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并礼貌地介绍执法事项;在执法中,应注重语气平和、用词恰当,避免使用生硬或命令式的语言。
支队将以此次印发《指引》为契机,加大贯彻实施力度,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执法用语规范化建设,树立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良好执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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