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各单位(党委)、各直属党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祭奠先烈、先人、先贤,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在慎终追远、缅怀先辈的情怀中,尊重中华传统,弘扬优秀文化,继承先贤品格,增进爱党、爱国、爱乡情感,我局结合清明节传统,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3月25日至4月4日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秉承传统 文明祭奠“活动
清明节期间的祭奠活动,要革除陋习、培育新风,积极倡导以“献一束鲜花、读一篇祭文、忆一段家史”的文明祭祖风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在全系统营造缅怀先人,亲近自然的清明文化氛围。
(二)组织开展革命烈士祭奠活动
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到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等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革命烈士祭奠活动,通过祭扫、献花和宣誓等形式,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感恩情怀,学习革命先烈的崇尚品德,引导干部职工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
(三)举办缅怀先烈主题诵读活动
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围绕“缅怀先烈、展望未来,弘扬祖国传统文化”为主题,广泛开展以纪念革命先烈为主要内容的清明节诗文朗诵会等活动,敬先贤、颂英烈,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
(四)组织开展送关爱献爱心活动
广泛组织党员干部看望、慰问老红军、老战士、烈士遗孀等为革命事业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先辈们,为他们送上慰问品和诚挚的祝福。
(五)组织开展主题文化活动
利用各类文化阵地,宣传清明节的历史渊源与当代意义,宣传节庆习俗,通过诵读、书画、征文等多种形式,通过线上、线下等平台引导干部职工了解清明文化,感悟精神内涵,起到传承文化,传播文明的作用。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清明节是我国的重要传统节日,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局直各单位(党委)、各直属党支部要以开展清明节主题活动为契机,认真策划、细化方案、精心组织,推动主题活动在全系统的广泛开展。
(二)创新形式,丰富内容
局直各单位(党委)、各直属党支部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具有特色的主题活动,努力创新活动方式,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参与活动、自主设计活动,努力使主题活动丰富多彩、广受欢迎。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阵地,特别是要高度重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媒体的运用,加大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各单位要将活动方案于4月3日前报局机关党委,将活动总结、活动情况(图片加文字的形式)于4月10日前上报局机关党委。
中共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
(联系人:杜红霞;联系电话:0477-8586867)